发布日期:2016-11-03 点击次数:4089
近日,经国务院同意,国家卫生计生委、国务院扶贫办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》,要求到2020年,贫困地区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掌握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。
《意见》指出,健康扶贫工程要积极提升中医药(含民族医药)服务水平,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。在贫困地区优先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“十三五”行动计划,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、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,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人员配备。
该工程将有针对性地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,到2020年,使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2名医师、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掌握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,为常见病、多发病患者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。
《意见》全文: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各军兵种、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、后勤部,各军区善后工作办公室政工组、保障组: